(一)《申报书》
申报单位须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的计划类别,填报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各计划类别“申报书”在广州科技网另行发布);申报单位下载“申报书”,并按要求录入相关内容,用A4纸打印及导出电子文档。
(二)申报材料附件
1、申报单位须提供的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其中一份原件);
(4)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有自筹资金的项目,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其中一份原件);
(5)属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间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议定书所确定的合作项目,须提供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间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议定书;属我国政府与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协议书中所确定的合作项目,须提供我国政府与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协议书(原文和中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单位为大中型工业企业的,须提供2006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报”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各计划类别分别要求的附件材料:详见各计划类别附件。
(三)材料的装订
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申报书”电子文档,以收到电子文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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