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州科技信息网络平台的发展需要,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决定对广州科技信息网络平台部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平台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承载能力。现就以下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应征。
1. 项目名称:广州科技信息网络平台改造项目
子项目一:机房环境改造工程
子项目二:核心网络交换机系统
子项目三:光纤存储网络系统
应征方可以对以上三个子项目单项应征,也可多项应征,请在文件袋上注明应征项目及文件份数,应征多个子项目的,必须针对每个子项目分别提交技术方案和报价文件。
2. 项目内容概述
子项目一:机房环境改造
在广州科技信息网络平台现有机房环境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机房的安全性和承载能力,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 采购柴油发电机组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建设机房后备供电系统,并对原机房配电系统进行相应改造;
2) 采购空调,改造机房制冷系统;
3) 在机房及配电间安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4) 安装机房环境监控及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5) 安装机房门禁系统;
6) 升级改造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7) 安装机房KVM管理系统。
8) 根据项目要求及机房实际环境,对机房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
子项目二:核心网络交换机系统
采购2台核心网络交换机及相关配件,与现有5台Cisco 3500系列桌面交换机相连,在广州科技信息网络平台上组建冗余主干结构的三层交换网络系统,实现2台核心交换机的冗余热备。
子项目三:光纤存储网络系统
采购1台光纤存储磁盘阵列系统、2台光纤通道交换机、8块HBA卡及相关配件,在广州科技信息网络平台上组建集中式光纤存储网络系统。
3. 项目需求
3.1子项目一采购需求
3.1.1概述
广州科技信息网络中心机房位于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大楼5楼,机房内运行了广州科技网等一批面向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的科技信息网络服务系统,是广州市科技政务公开和政务应用服务的支撑平台。该机房建设于2000年,包括50平方米主机房和10平方米配电房,现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该机房进行改造,以提高机房的安全性,保障广州市科技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3.1.2工程需求
3.1.2.1总体需求
1) 本项目应遵循有关的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需按ISO标准规范进行;
2) 本项目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总工期不得超过50个自然日;
3) 应征方应指定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交其身份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每周至少三次到现场安排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并就工程状况与用户进行沟通;
4)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网络服务中断,允许的网络服务中断时间为工作时间内不超过5分钟,夜间不超过1小时,节假日不超过4小时。
3.1.2.2机房结构改造
1) 在主机房中增加玻璃隔墙,分隔出约12平方米(长5米宽2.4米)的空间作为机房监控室;
2) 增设发电机房位于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大楼一楼,房间面积为约11平方米(长5米宽2.2米),应征方应对该房间进行改造,以符合发电机房的有关要求。
3.1.2.3供配电系统改造
1) 采购1台30KVA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安装在配电房,UPS配1小时后备电池组,电池不得少于3000AH,为机房内计算机设备提供后备电力;
2) UPS要求纯在线式产品,支持将来双机并联扩展,保证长期连续运行,且输出电压、频率、谐波失真度等稳定精度在有关规定技术指标以内,UPS电池应选用市场主流品牌;
3) 采购1台柴油发电机组(功率≥70KW)安装在发电机房,为机房内的计算机、空调及照明设备提供后备电力,发电机组具备自动调节功能,供油量可随负载增减而自动调节,发电机具备自动稳压功能带原厂原装AVR技术,耐冲击等级优;
4) 发电机组和UPS系统之间运行的兼容性良好,发电机启动时不影响UPS的正常运行,应征方需对此进行说明并提供参考案例;
5) 市电配电柜要有ATS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当市电停电后,发电机组能及时自动启动提供电源供应,确保机房用电设备的运行安全;
6) 要求对发电机组系统及发电机房进行静音、排放、防鼠、防水处理,保证噪音不超过55db,气体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要情况下应征方应对发电机房进行装修改造;
7) 要求根据用电负载规划对原有配电线路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并整理和规范原有电力线路;
8) 要求在市电配电柜和UPS配电柜中安装电源防雷措施。
3.1.2.4空调系统
1) 主机房配置3台5P柜式空调,配电房配置1台1P壁挂空调,机房监控室采用原有的1台1P壁挂式空调;
2) 主机房和配电房空调须具备断电复启功能,即断电再来电时,空调能自动启动,无须人为操作;
3) 主机房3台5P柜式空调的控制方式,必须增加空调智能自动切换装置,必须具备以下功能:自动切换功能、高温同开、低温同关、紧急故障切换、故障记忆功能
4) 主机房和配电房空调必须做防漏报警处理。
3.1.2.5机房消防系统
1) 机房消防系统要求采用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
2) 主机房、配电房两个区域分别采用柜式灭火系统,两个灭火区域必须进行防火隔离;
3) 机房应安装烟感、温感探测器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火灾报警系统与空调电源及配电电源连动,当有火灾报警时,自动切断供电回路;
5) 机房的消防报警系统当发生火警时,监控系统能实行语音报警;
6) 系统控制方式要求有自动、手动及机械应急操作三种;
7) 防护区围墙和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8) 灭火喷射前,防护区门、窗应处于关闭状态,空调通风系统应自动关闭;
9)系统设计浓度:8%,喷射时间:15秒,浸渍时间:3分钟,响应时间:30秒,系统设计用药量:按有关标准要求设计;
10)对主机房、配电房原有的门窗进行改造,以符合机房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要求;
11) 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防报建和验收。
3.1.2.6环境监控系统
1) 能够监控主机房和配电房的温度、湿度、漏水、断电、空调开启、UPS运行状况;
2) 能够在监控到机房环境发生异常时立即向管理员报警;
3) 要求支持多种报警方式,每种监控对象的报警方式至少包括短信报警或电话报警。
3.1.2.7视频监控系统
1) 在主机房、监控室、配电房以及发电机房分别设置1个视频监控点;
2) 视频监控点处安装网络数字摄像机,水平清晰度420线以上,输出帧数≥25帧/秒,标准10/100Base-T以太网接口;
3) 能够实现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用户可通过互联网实时查看监控区的现场情况;
4) 能够对现场监控情况进行视频录像。
3.1.2.8防雷接地系统
1) 要求对机房配电系统安装电源防雷措施;
2) 要求对机房原有接地系统进行检测和改造,以满足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3) 配电系统采用二级防雷,达到B级防护标准;
4) 在综合配电柜总电源进线处安装B级电源防雷器,在UPS输入端安装C级电源防雷器。
5) 在机房内市电配电箱安装C级电源防雷器。
6) 在电子计算机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做好安全保护地;
7) 机房内的地级系统直接接到大楼小于4欧的接地体上。
3.1.2.9门禁系统
1) 机房入口处通过门禁实施管制;
2) 门禁系统与消防系统连动:出现消防报警时自动开启门禁,保证人员安全;
3) 门禁读卡器使用非接触式IC卡,采用进入刷卡及密码的方式管理,应能够控制进出机房的门,对工作人员的权限设有限制,可按时间设定进出门时段;
4) 系统电源使用UPS供电;
5) 门禁系统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系统,完成发卡等功能。
3.1.2.10 KVM管理系统
1) KVM管理系统的控制端安装于机房监控室,可采用数字或模拟方式;
2) KVM控制端数量≥2;
3) KVM系统管理的服务器≥16;
3.2子项目二采购需求
网络核心交换机 |
采购数量 |
2台 |
基本架构 |
机架式、模块化交换机 |
总插槽数 |
≥6 |
接口要求 |
配置≥32个10/100M RJ45接口和≥6个千兆光纤接口 |
关键部件冗余 |
配置冗余电源,电源、板卡、接口模块等关键部件可热插拔 |
交换容量 |
≥64Gbps |
整机包转发率 |
≥48Mpps |
MAC地址数量 |
≥32K |
VLAN数量 |
≥2000 |
硬件转发IPv4 routing entries |
≥32K |
交换与路由 |
支持IEEE 802.1d(STP)/802.1w(RSTP)/802.1s(MSTP)/802.1q
支持基于端口、协议、子网的VLAN
支持端口自动协商和广播风暴抑制
支持跨板端口镜像
支持跨板端口汇聚和动态聚合
支持IP、TCP、UDP、ICMP协议
支持静态路由与策略路由 |
可靠性与可用性 |
支持虚拟路由冗余负载均衡HSRP或VRRP
支持快速冗余链路切换功能,且切换时间小于1秒
支持、IEEE 802.3ad链路汇聚
支持流量监管和流量整形
支持端口双向限速 |
安全特性 |
提供L2/3/4 ACL流规则过滤;
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
提供多种用户认证方式:本地/Radius/802.1x/TACAS+认证;
支持SNMP v3的加密和认证;
支持MAC-PORT、IP-MAC绑定; |
系统管理 |
支持SNMP v3和RMON;
支持系统日志、支持分级告警 |
服务支持 |
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及与平台原有交换设备集成服务;
提供三年原厂设备保修服务以及三年7*24、4小时原厂售后现场支持服务 |
其他要求 |
设备要能与原有Cisco 3500系列接入交换机完全兼容,并提供良好管理能力;
提供设备原厂授权,保证货物为原厂正货 |
3.3 子项目三采购需求
光纤存储磁盘阵列 |
采购数量 |
1套 |
基本架构 |
厂家自主研发,拥有完整知识产权,非OEM产品,技术先进、成熟 |
机架式SAN光纤存储、模块化、支持多机箱扩展 |
支持FC或ISCSI方式组网 |
控制器与接口 |
要求配置冗余热插拔控制器,每控制器上缓存≥2GB |
配置前端FC主机接口≥4个,接口速率≥4Gbps;
配置后端FC磁盘接口≥4个,接口速率≥4Gbps |
控制器写缓存镜像;缓存电池在外部电源失效情况下供电时间≥72小时 |
采用高性能RISC芯片 |
容量 |
要求配置磁盘裸容量≥3TB,配置10块热插拔300G光纤硬盘>=15000转,配置无限容量的许可 |
安全性 |
支持RAID 0、1、5 |
提供全局热备盘,支持分布热备技术,故障硬盘的信息在全部硬盘中重建,减少系统同步时间 |
全部部件包括背板都是冗余配置,不存在单点故障,配置冗余电源、风扇、控制卡、高速缓存 |
性能 |
前端IOPS≥140,000 |
数据吞吐量≥1500MB/s |
可实现与AIX,HP-UX,Solaris,Windows 2000/2003,Linux等操作系统连接,支持MSCS等高可用性集群系统 |
扩展性 |
系统至少可扩展至90块硬盘、总容量90TB或以上 |
可实现不同容量硬盘混和使用,支持逐一添加硬盘 |
可实现系统内大规模硬盘(>60块)进行统一条带化操作,提高系统吞吐率 |
提供在线增加磁盘和磁盘柜,支持在线增加RAID组中的磁盘数,支持在线扩展逻辑盘容量 |
高可用性 |
可选支持基于阵列的数据快照和克隆技术,支持快照方式的克隆技术(克隆卷不需要等待克隆完成就立刻可用) |
高可用性达99.99% |
可选支持自动动态增加和减少逻辑卷空间 |
可选支持远程容灾功能 |
操作系统及主机 |
支持Solaris,Windows,Linux等相应主流操作系统,
支持存储多路径访问和均衡负载 |
主机连接数≥128,LUN分区数≥512 |
可管理性 |
磁盘阵列监控管理软件提供磁盘使用情况分析和故障报警管理软件 |
SAN存储管理软件可以对磁盘阵列产品实现统一的监控、管理、维护和配置,必须配置存储系统性能监控软件,可通过该软件管理磁盘存储系统及实时查看存储系统的性能,以方便进行优化 |
服务 |
提供厂商现场安装和调试服务
提供3年原厂7*24免费售后技术支持 |
其他 |
提供设备原厂授权,保证货物为原厂正货 |
光纤交换机 |
采购数量 |
2台 |
端口标准 |
支持FC-AL |
端口数量 |
单台光纤通道交换机端口数≥16,激活≥8口,全双工 |
数据存取速率 |
≥4Gbps |
服务要求 |
提供原厂商三年7*24 4小时现场上门及备件更换服务 |
其他要求 |
与存储采用同一厂家产品,支持NPIV协议 |
HBA卡 |
采购数量 |
8块 |
传输速率 |
≥4Gbps |
服务要求 |
提供三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 |
其他要求 |
与IBM X3650、X3850、X3950系列服务器兼容,支持NPIV协议 |
4.售后服务要求
4.1保修及售后服务要求如下:
1) 对于子项目一,应征方须提供至少2年的设备免费保修和工程免费维护服务;
2) 对于子项目一,应征方须详细给出免费维护期后的机房整体维护保养服务方案和报价(报价须单独列出);
3) 对于子项目二中采购的网络核心交换机和子项目三中采购的光纤存储磁盘阵列及光纤交换机设备,应征方须提供至少36个月的设备免费保修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4) 应征方应能提供电子邮件、热线电话、远程维护和现场支持等多种服务方式,其中关键性故障必须提供现场服务。
4.2故障响应时间要求如下:
对于一般故障:接到报障求助电话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恢复。
对于关键故障:接到报障求助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恢复。
5.供应商资质要求
应征方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有办事处,且在广州有3个以上技术人员, 经营实力、资信情况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2) 子项目一的应征方必须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其他与计算机机房装修相关的资质;
3) 子项目一的应征方必须拥有自主机房工程建设施工队伍,不得将项目主体外包给第三方,在应征文件中须提交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人员名单;
4) 子项目一的应征方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同类机房工程实施经验,并提供2007年以来不少于3个同类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均不低于50万人民币)的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5) 子项目二和子项目三的应征方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6) 应征方须提供上述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
6.应征文件要求
应征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介绍,包括企业的规模、人员、成功案例、企业服务项目等;
2) 营业执照复印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资质证明,以往相关工程案例证明资料;
3) 项目技术方案文件;
4) 相关产品说明资料;
5) 产品售后、培训方面的服务承诺 ;
6) 详细报价表(含税价)。
7.安装调试要求
1) 安装调试地点:
广州市下塘西路37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大楼内
2) 对应征方的具体要求:
应征方应根据用户需求和现场机房、网络及服务器环境,提出相应的项目解决方案,并提供现场安装和调试服务。
安装、调试过程必须有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协同,不得损害、窃取用户方设备及数据。
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系统停机时间,不得影响工作时间内的网络服务。
8.产品质量与包装要求
1) 要求方案选用的产品符合有关的行业技术标准。
2) 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和设备。
3) 软件外包装标准包装,相关光盘,文档,保修书等资料齐全。
4) 原厂产品授权和质量保证书。
9.培训要求:
1) 子项目一要求应征方提供2人以上不小于4小时的系统维护和用户使用培训。
2) 子项目二及子项目三要求应征方提供2人以上不小于8小时的系统管理维护技术培训。
3) 在条件相近情况下,优先考虑能够提供设备原厂培训服务的应征方。
10.特别申明
1. 本中心将对收到的资料保密,经内部正式评议确定供应商。采购结束后,如应征方有要求可
以退还资料;
2. 应征方对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1.截止日期
2009年7月20日下午5点。
12.文件送交方式:
邮寄或派人送达均可,文件袋需要密封盖章。
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37号2楼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业务部
传真:020-83491572
Email: gzpcywb@gzst.net.cn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1572,020-8357122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2:00和下午1:30至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200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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