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高校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制定以下配套政策。
一、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市属高校科技创新工作
(一)统筹市属普通高校与高职院校的协调发展。推进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带动高校结构、效益和办学质量的提高。引导高校结合实际,根据广州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
(二)研究制定高校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高校要通过建设创新平台和基地,培养和汇聚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高职院校要积极与企业结合,开展科技服务,以市场为导向,分类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加大市属高校科技创新投入
(三)加大市属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投入。在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技项目等方面加大对市属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经费,支持高校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逐步加大对高校科研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高校创新学术团队建设。市属高校每年要从学校自筹经费中划出专款用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市属高校与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进行合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增强高校科研力量,提高整体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四)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项目为抓手,以团队建设为重点,以实验平台建设为支撑,推进学科群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及重要学术会议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五)调整高校专业结构,优化学科布局,加强精品课程和名牌专业建设。围绕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培育重点行业、产业所需的高层次人才。鼓励高校在读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培育科技创新观念、素养和能力。
(六)加强研究与开发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高校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扶持力度,对各级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有条件的高校要根据优势学科和特色研究领域,依托现有各类实验室,推进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切实落实开放共享措施,提高投入效益。
(七)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和学科优势,建设软科学研究机构和战略研究基地,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战略研究。
四、加强高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八)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科技创新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以及人才战略目标,在若干优先发展领域,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构筑创新成果新高地。
(九)实施创新学术团队建设计划。通过科研人才组织机制创新,打破现有单位、学校界限,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提升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催生有重要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吸引国内外优秀学术带头人到高校工作或讲学,特别是加大领军人才的引进,带动学科水平的提升。
五、为全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优惠条件
(十)积极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提供条件。持广东省人事厅或广州市人事局(含外国专家局)证明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和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以上人员适龄子女、持广州市人事局印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即与广州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持广东省人事厅或广州市人事局(含外国专家局)证明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及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以上人员适龄子女,初中升高中时,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即与广州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持广州市人事局印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初中升高中时加10分投档录取。
六、大力加强产学研紧密合作
(十一)鼓励高校积极申请和承担政府及企业的科技项目,特别是重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社会服务功能。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开发联盟等研究机构,鼓励高校的教师和学生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加速科技成果在企业中的推广和应用。
(十二)进一步完善技术转让、技术转移机制。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技术转让与转移及产业化工作,形成高校科技创新的特色与优势。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自主制订有关鼓励技术发明、转让的规定,调动师生从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十三)提高高校创新科技服务水平。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高校科技成果,为产学研合作建立快捷的信息沟通平台,加强创新沟通对接,着力推进高校及广州地区部属院校与重点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以高校专家组、博士团的形式,为企业开展现场技术咨询、成果洽谈、技术培训。促成校企共建基地,引导组建合作联盟,使校企双方形成开发、生产、销售紧密结合的产学研合作联盟,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十四)大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现产学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积极探索开展专题性、行业性的科技对接活动,不断提升产学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成果转化率。
七、积极推动高校与国内外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十五)高校之间要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础性科技数据库和资源库的开放和共享。支持市属高校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合作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市属高校和其他高校联合建立科技创新基地,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共同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争取教育部直属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市属高校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高高校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十六)鼓励高校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合作,有条件的可以共同建立科研机构。支持高校参与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双边、多边科技合作计划和人员交流。鼓励高校教师在国际学术、技术组织中任(兼)职。
八、培育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文化、环境与机制
(十七)市教育局成立高校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切实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并组织高校参与国家、省的创新体系建设。
(十八)创建广州市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开展研讨和交流。
(十九)发挥高等院校在城市创新文化建设中的辐射作用。建立高等院校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鼓励高等院校著名专家开设公共讲座、参与科普创作,形成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