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现制定以下配套政策。
一、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深化政务公开,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广州金盾网”以及相关网站等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出入境、户政等相关政策和业务信息,让高新技术企业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方便其办理有关事项。
(二)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程序,主动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便利。出入境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人员申请出国(境)手续时,依法依规给予优先办理。户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为高新技术企业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二、强化打击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加强与拥有全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等重点企业的联系,共同研究预防犯罪的对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措施,帮助企业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通过组织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对多发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行整治和严厉打击。对有关重大案件实行重点督办、限期破案。
(五)建立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信息收集、分析的预警发布制度。掌握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方面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找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通过适当渠道向上级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社会组织及各经侦办案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配合,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有效机制,强化刑事保护与行政、民事保护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的日常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工作
(七)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的日常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工作,作为社区警务建设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周边地区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