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大力推进自主
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现制定以下配套政策。
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发挥外资对推进我市自主创新、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的积极作用
(一)利用外资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积极承接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吸引跨国公司把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广州。重点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广州设立生产制造基地、服务外包基地、培训基地、采购中心等。
(二)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及研发机构。鼓励跨国公司和我市各类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开展技术研发合作,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成果在我市进行产业化。外国投资者在本市设立的研发中心,经认定,适用《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的规定》,可享受有关的政策扶持和鼓励。
(三)依托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等载体,加快引进汽车及零部件、软件、现代医药等领域的跨国公司,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外向型企业。加强服务外包示范区和集聚区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发展信息服务外包、商务流程外包、研发设计外包、金融后台服务外包等业务。
二、继续推动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带动战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四)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各类外经贸发展资金作用,促进我市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扩大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优化出口结构。推动生产性出口贸易通过产业升级、完善产业配套、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外贸增长质量和效益。
(五)引导出口企业重视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创新,发展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出口企业开展海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质量体系认证、广告宣传、设立境外营销机构等活动,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出口品牌。
(六)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挥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大力推动加工贸易向先进制造技术和新兴制造业领域发展,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环保型高新技术产业,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发展国内配套服务,提高产业集聚水平,提高加工贸易对广州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做好“两税合一”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应对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和持续增长。
三、重视和发挥进口对发展自主创新、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七)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研究制订《广州市鼓励技术引进目录》,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限制进口落后的技术或我国已成熟的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能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技术,限制盲目重复引进。重点支持企业引进电子通信、生物技术、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清洁发电、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技术。结合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需求,组织急需的原材料、研发和制造需要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
(八)加强技术引进的统筹和引导,着力构建完整高效的国际技术转移促进体系。建设集技术转移及产权交易、技术转移数据库、信息咨询等服务为一体的区域国际技术转移平台。打造广州地区国际技术交流服务载体,不断拓宽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技术循环的领域和渠道。
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利用海外创新资源
(九)鼓励电子信息、软件、生物技术、光电技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企业到欧美等科技发达国家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利用境外优秀人才和科研资源,开展境外合作研发。积极参与国家在境外设立贸易经济合作区的工作,大力推动我市企业参加国家境外合作区投标,促使我市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重点鼓励我市软件企业设立境外机构,承接软件外包合同,实现境内外软件资源的对接与共享。
(十)积极组织开展对外技术合作。通过组织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采取联合研究、合作攻关和对口交往等多种形式,拓展技术引进来源国,适应企业的技术需求引进不同层次的技术,为双方企业和科研机构间进行研发和技术合作牵线搭桥。
五、加强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创造适宜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贸易便利环境
(十一)加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鼓励企业为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申请国内外专利;积极为企业提供专利信息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国际风险意识,引导企业运用专利检索分析和专利申请等手段,提升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工商、海关、检验检疫、法院、知识产权等多部门协调推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十二)提高贸易促进服务水平。完善进出口信息服务体系,努力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国内外市场需求等信息,帮助企业及时调整进出口战略,提高企业国际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发挥“大通关”工作机制作用,加快保税物流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贸易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公平贸易支持体系,实现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加强培训,增强企业积极应对贸易争端的意识,提高企业的应诉能力;搭建公平贸易信息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WTO规则下的服务和支持。
(十三)加快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建立出口商品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加强与检验检疫、质量监督、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收集境外技术法规及产品信息,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应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