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鼓励自主创新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的国税优惠政策指引
为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后国家制定的涉及国税部分(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我局对高新技术企业涉税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归集,作为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便广大纳税人执行。
一、国家需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二、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2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1优惠对象:企业
2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四、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企业
2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五、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创业投资企业
2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
六、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企业
2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
七、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流转税政策
1优惠对象:软件产品
2优惠税种:增值税
3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八、优惠政策内容
以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诸相关文件。相关政策有变化调整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九、简化高新技术企业涉税业务工作流程
1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享受税务机关的即办服务,当场办理完毕。
2高新技术企业涉税事项,由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并严格按照办税服务承诺时限办结。
3简化涉税事项的审批程序。除国家规定的必须由广州市市级以上(含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事项外,其他高新技术涉税事项由市以下各级主管机关审核或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