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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准则,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能,广州市科技局将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抓住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进行公开。
一、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我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
2、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组织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参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3、协同编制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应用基础性研究计划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等科技经费的预算、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5、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软件产业及信息化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农村、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6、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
7、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引进工作;办理有关科技外事审核工作。
8、负责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指导科技行业性社团组织的工作。
9、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全市科普工作,组织拟订科普规划、计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组织科技人员的继续工程教育。
10、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研究开发机构的科研业务工作。
11、承办市政府和上级科学技术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办事内容
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穗编字[2001]172号),我局的行政审批的主要内容有:
1、广州市市级科技民间团体设立
2、广州市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
3、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4、广州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5、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6、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
7、广州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8、广州市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
9、广州市市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
10、广州市科技成果鉴定
11、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
12、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
13、广州市民营科技型企业临时因公出国赴港澳报批手续
14、广州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申请办法
*有关办事内容的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的详情见有关附件。
三、监督、投诉方式
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办事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广州市科技局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如发现具体的主管部门或经办人在工作中有违诺违纪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群众可向该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举报,如对其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向市政府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举报。
广州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
组 长:叶小强
成 员:甘慧玲、韩云千
联系方式:
电 话:83124675
传 真:8333238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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